关于做好二ΟΟ七年度冬季征兵登记工作的通知

来源: 保卫处 添加日期:2007-09-30 00:00:00 阅读次数:
  各位同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和《杭州市征兵工作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07年度冬季征兵登记工作从9月30日起至10月25日结束。具体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在校的全体男性学生中征集新兵入伍。   二、登记年龄   2007年12月底年满18周岁至23周岁的男性大学生,均可在2007年10月25日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保卫处明德北楼203室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   保卫处明德北楼203室设兵役登记站,于9月30日开始进行登记、核验,10月25日登记、核验结束,逾期不予办理。   四、要求   全体应征男性学生参加征兵入伍自愿报名前,必须征得家长的同意。   保卫处联系人:王伟民 征兵咨询电话:86836047                           中国计量学院保卫处                           二ΟΟ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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