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关于佩戴校徽的通知

来源: 党委宣传部 添加日期:2006-09-23 00:00:00 阅读次数:
全体教职员工:   为了增强爱校荣校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身到评建工作中去,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员工佩戴校徽。我们将从9月25日起对校徽的佩戴情况进行督察。校徽遗失者请到人事处补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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