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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进校人员信息审批要求的通知

作者:丁轲 添加日期:2020-02-27 12:00:17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现对我校进校人员信息审批要求修订如下:

1、开学前,所有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出校园。

因防控工作需要出入校园的教职工,由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放出入证,凭证在工作时间出入。其他教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出入的,通过钉钉系统由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进行事先审批,职能部门教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事先审批,并报保卫处联络员苏老师。

校外单位人员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出校园,确因抢修等紧急任务进出校园的,应按照教职工出入校园要求,由校内相关业务单位进行严格审批,并报保卫处联络员苏老师。

开学前学生严禁提前返校。

2、各单位审批人应在本单位工作人员进入校园前一日或当日进行审批,同时应严格根据以下条件进行:

(1)近14天一直在杭州,当日杭州健康码为绿码;从外地返杭(含星星港湾及周边)的教职工应居家观察满14天方可返校、返岗。

(2)近14天无流行病学史(接触确诊、疑似病人;接触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等)。

(3)进校当日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无异常。 

3、各单位审批人应在本单位人员进入校内居住前一日或当日进行审批,同时应严格根据以下条件进行:

(1)近14天一直在杭州,当日杭州健康码为绿码;或外地返回人员已按照学校要求解除医学观察,当日杭州健康码为绿码。

(2)近14天无流行病学史(接触确诊、疑似病人;接触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等)。

(3)进校当日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无异常。

4、所有进校人员应自觉配合门岗值勤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体温异常教职工,门岗值勤人员第一时间报校医院,体温异常的校外人员一律谢绝进入。

5、门岗值勤人员要做好人员信息核对,一旦发现未按以上要求审批的情况,应谢绝相关人员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校园管控组。

                                                                                                                                 中国计量大学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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