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交叉巡察组对中国计量大学计量测试工程学院开展交叉巡察工作

来源: 纪检监察室 添加日期:2022-11-18 19:22:30 阅读次数: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对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1月17日下午,省委教育工委交叉巡察组巡察中国计量大学计量测试工程学院工作动员会在闻厅二楼报告厅召开。会上,省委教育工委交叉巡察组组长陈正奎介绍了巡察工作安排,省委教育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组织处处长陈钦林作动员讲话,中国计量大学党委书记张土乔和计量测试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汪俊斐分别作表态发言。

省委教育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钦林及交叉巡察组全体人员,中国计量大学党委书记张土乔、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计量测试工程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计测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及近五年调离的班子成员列席会议。

陈钦林指出,巡察工作是党的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一项制度安排,是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一种方式。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开展巡察工作不仅是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覆盖延伸的战略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基层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需要,是提升“清廉教育”水平、深化清廉建设的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执政政治基础的需要,是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高标准整改的需要。他要求学校和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广大师生员工要统一思想认识,扛起政治责任,在主动配合好巡察工作的同时,统筹安排工作,维护好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他强调,巡察工作必须突出巡察的政治属性,既要从具体问题切入,更要通从政治责任上查找根源;要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公正地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定性问题,坚持高质量发现问题;要贯彻好群众路线,深入师生当中,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畅通渠道;要严明巡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巡察工作各项规定。

陈正奎介绍,此次对中国计量大学计量测试工程学院党委开展的交叉巡察,是省委教育工委推进巡察工作“提质扩面”,首次开展的学校之间的“交叉巡察”,是首次以省委教育工委名义开展的一次巡察工作,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组织开展的第一轮巡察,意义十分重大。本次巡察将结合计量测试工程学院实际,突出对“三个聚焦一个加强”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即聚焦计量测试工程学院党委贯彻落实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党中央、省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情况;聚焦师生员工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治理情况;加强对上级巡视巡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陈正奎还就此次交叉巡察的工作安排做了介绍。他希望交叉巡察组和中国计量大学党委、计量测试工程学院党委全力配合,互相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共同完成好省委教育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给的巡察任务。

张土乔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巡察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巡察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做好巡察相关工作,为巡察组有序有效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他代表学校党委,对计量测试工程学院党委接受本次巡察,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接受巡察,密切协作配合,扎实保障巡察工作的有序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充分激活巡察反馈的发展动能。他指出要以此次巡察工作作为检视学院工作、补齐事业短板、深化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与推进学校“十四五”规划结合起来,紧紧抓住时代机遇,立足鲜明特色优势,注重巡察成果运用,积极思考、创新举措,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创新等领域取得更大突破,用学院事业发展成绩检验巡察工作实效。

汪俊斐在表态中说,计量测试工程学院党委坚决拥护省委教育工委的决定,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把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诚恳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批评和意见建议,认真整改落实,助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动员会后,交叉巡察组听取了计量测试工程党委工作情况汇报。据悉,省委教育工委交叉巡察组将在中国计量大学计量测试工程学院工作半个月左右。交叉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76357(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5-11∶25,下午13∶15-16∶15),电子邮箱:jcxcz2022@126.com,专门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321号1914室省委教育工委交叉巡察组(巡察中国计量大学计量测试工程学院党委),邮编310014。交叉巡察组工作联系信箱,中国计量大学(下沙)西区仰仪北楼一楼东侧大厅朝南通道,中国计量大学(下沙)东区逸夫科技楼一楼电梯厅南电梯出口通道附近。根据省委教育工委要求和交叉巡察工作职责,交叉巡察组主要受理计量测试工程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包括调离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原则,转交学院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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