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第四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征文类竞赛决赛举行.经过两天紧张的答辩,我校参赛论文共获得3项一等奖、3项三等奖的好成绩。其中,由冀瑜副教授指导的15法研1班郭飞翔,刘义副教授指导的15法学2班鲍芝颖、15产权1班葛潇等3名同学的论文荣获一等奖;由刘义副教授、冀瑜副教授、陈爽老师指导的16法学类2班李悠扬等3名同学的论文荣获三等奖。

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征文类竞赛由浙江省教育厅和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主办,是浙江省法科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的主要项目之一。本届法律征文比赛共有来自全省30所高校的325篇法科论文参赛,经过初赛阶段的99位专家网络匿名评审,共计98篇论文进入现场答辩环节。我校参赛的15篇论文,有3篇入围决赛现场答辩环节,由10位省内高校法学专家和学者共同评审出最终结果。
法学院陈永强教授、辅导员陈爽带队参加了决赛,在为期两天的现场答辩过程中,我校法学学子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新颖的选题视角、独到的研究思路、充分的赛前准备、出众的现场应变能力,沉着应对评审专家的一一提问,并获得肯定与赞赏。
本届省法科征文类竞赛从3月份筹备、6月底正式启动以来,法学院共举办导师论文选题招标会、院内征文选拔赛初赛、选拔赛决赛及赛前模拟答辩等系列备战环节。同学们在参与征文竞赛的过程中,引发对社会的关注、促进对问题的思考、学习学术作品的写作,同时也从竞赛中得到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