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校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会在我校举行

来源: 本站编辑部 添加日期:2014-12-04 15:03:46 阅读次数:
    “让我们在总书记讲话精神的指引下,积极行动起来,为我省的反腐倡廉工作有效落实和预防腐败做出更大贡献。”12月2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顾雪飞在我校嘉量大会堂作了一场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宣讲报告。这也是近日浙江省检察院在全省集中开展的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宣讲会由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主持。各高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杭高校重要部门负责人、教育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我校全体中层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等近500人参加了宣讲会。
    宣讲会开始前,顾雪飞和与会人员一起观看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讲话视频。他首先介绍了我省高校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即高校职务犯罪隐患多,危害重,手法较单一,涉及范围广,而且主要集中在科研经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招生办学等领域。随后又对高校职务犯罪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他指出,高校职务犯罪的七大原因分别是:贪婪无度、缺乏师德、没有把握底线、心态扭曲、法制意识淡薄、管理制度缺陷以及监督制约不足。他还就高校容易引起认知争议等问题做了专业解读。他认为,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并不等同于不查处,社会交往中人情往来要有一定界限。通过身边真实案例的深刻剖析和极具感染力、警示力的视频宣讲,顾雪飞强调,不但要加强对干部日常的监督与提醒,还应加大惩治力度。他从个人自律、组织管理等层面对高校廉洁建设做了明确的要求:第一要突出强化自律意识和敬畏意识;第二要扎牢制度的笼子;第三要强化警示教育。他强调指出,职务犯罪是最严重的腐败现象,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刘希平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指出,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高校要抓好三方面的基础工作。第一,要突出强化权力的自律意识和敬畏意识,强化警示教育,解决“不敢腐”的问题;第二,要扎牢制度的笼子,建立严格的制度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查处力度,狠抓制度的执行,解决“不能腐”的问题;第三,要解决“不想腐”的问题。他说:“这场报告是一堂活生生的警示教育课,给了我们所有人很好的心灵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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