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综治委表彰“平安学院”和“平安部门”

来源: 党委宣传部 添加日期:2006-01-13 00:00:00 阅读次数:
  2006年1月11日,经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授予管理学院、计量技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平安学院”称号;授予体军部、图书馆、工程训练中心、后勤服务公司“平安部门”称号。会上还就寒假前的安全检查和今后安全常规管理进行了强调和部署。   2005年度创安考核认定工作主要面向各二级学院和图书馆、体军部、现代教育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后勤服务公司,共16个单位,14个单位进行了创建自评总结和申报。根据《关于开展2005年度“平安学院”、“平安部门”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部署,由学校办公室、学生处、宣传部、团委、后勤产业管理处、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室、保卫处等部门组成的创安工作检查小组。12月初在认真审阅申报单位自评报告、查看资料、台帐,以及现场检查后,认真讨论,创安工作检查小组按照《中国计量学院“平安学院(部门)”创建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量化打分,结果报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审定。   从创安总体情况看,申报各单位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安全责任负责人明确,组织体系比较健全,多数学院和单位还专门成立了创建平安学院、平安部门工作领导小组,有具体的创建工作目标和计划,建立了必要的安全制度和检查制度,有应急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小组,能够通过班会、教研室会议、分院会议等强调部署安全工作,多数学院对学生外出、外居能够管理严格。但各单位仍然存在有待改进和加强的方面,希望不断加强安全基础建设,积极参与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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