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三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一、概述
本学年度,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浙江省委教育工委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回应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
1.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对于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二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与落实教代会四项职权结合起来,做到凡需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决策制度等重要事项均通过审议后实施。落实学校情况通报制度,每学期组织召开全校干部会议、统战人士座谈会、离退休老同志恳谈会、师生代表座谈会等,通报学校阶段性发展成就,并就学校政策、决策等重大事项听取各个层面教职工的意见建议。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充分利用微薄平台、微信平台、短信平台等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监督。
2.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项目整改和公开。学校建立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站,发布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新闻、通知、总结、实施方案、整改方案等内容。整改方案定制了24项专项整改项目,各二级单位定制整改项目267项,涵盖了教学、科研、人事、招生等涉及学校办学的方方面面,并及时总结和向教职工通报整改进度,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基本信息公开
学校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校园信息门户、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各二级单位网站,校报、年鉴、学生手册,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教代会以及各类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各种形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本学年度,利用学校门户网站发布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办学基本情况,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发布信息1000余条,其中计量要闻103条,图片、视频新闻30期,公告信息130条。通过校园信息门户发布学校公文类信息252条,转发上级文件116条,发布通知类信息1184条、学校动态类信息2139条,发布校内各单位工作工作总结61条、每月信息12期、兄弟院校动态8期和高教动态8期。召开全校教代会,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等,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说明和反馈。编辑出版2013年鉴,发布校领导讲话或重要文件,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学校综合管理、办学条件保障、重要统计信息等各类信息。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招生信息公开。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的“十公开”原则,即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开,录取新生复查在新生入学后开展并公布结果。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并通过教育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本科招生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本科招生网公布历年各省市录取分数、招生咨询等信息。关于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方案包括报名条件、招生计划、选拔办法等内容,通过本科招生网公布通过书面评审考生、入围考生等名单。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在招生简章中公布招办咨询电话和纪委监督电话,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
2.财务信息公开。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梳理和完善现有财经制度,加强对新出台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的宣传和贯彻,供广大教职工在经济活动和财务报销时作为依据。公布2014年度财务预算、2013年财务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等信息,各二级单位公布本单位财务预算方案、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及自主创收经费收支情况。按规定在教代会上报告学校财务状况。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每学年更新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并通过校园网、宣传栏、新生入学须知、新生报道点向师生公开收费政策、项目、标准等,同时公布物价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干部人事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开透明地做好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本次换届共聘任正处级干部58人、副处级干部73人。换届前召开动员大会,在校园网上公布干部换届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纪律、提出了工作要求;换届中通过校园网及时发布信息,并组织参加不同场合测评的各类干部、教师达2500人次,考察组与干部、教师谈话超过1600人次,保证了广大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严格落实《关于规范推荐选拔、评审评选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向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国家、省部级等人才工作中,结果均通过网站向教职工公开,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在人事处网公布岗位设置、职责、聘用条件、招聘办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根据高校教师职务评聘等规定,公布职务资格申报条件、评聘方法与程序,公示申报人员的教学与科研业绩和评聘结果。
4.教学质量信息公开。组织编制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向社会公布学校教学改革、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等重要信息;组织开展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评估并在校园信息门户公布,接受广大师生监督。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建设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做好各类招考、招聘信息的发布,为学生求职创业开展针对性辅导,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5.出国(境)信息公开。加强出国(境)管理,新修订《因公出国管理办法》和《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严把出国(境)审批关。严格落实出国(境)团组有关信息的出国前、后内部公示,规范做好因公出国(境)考核工作,加强出国(境)经费报销管理。加强学生国际交流学习项目管理,公开项目入选条件、评审过程及奖学金资助标准。
(三)学年度内,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等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在推进信息公开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薄弱环节: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等。为此,学校将认真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规定动作。建设统一规范的信息公开网站,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梳理和制定学校、二级单位的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学校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办学成就的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招生工作、财务收费、干部人事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主动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
三是推动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规范二级单位网站建设,促进二级单位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定期对二级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中国计量学院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