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学院后勤服务公司餐厅蔬菜原料招供应商公告

来源: 后勤服务中心 添加日期:2004-09-13 00:00:00 阅读次数:
  根据我公司有关餐饮采购管理要求,为规范公司餐饮原料的配送供应及餐饮蔬菜原材料安全,本着全面降低伙食成本,提升服务档次。特对餐厅蔬菜原材料的配送进行公开招供应商。现将有关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商单位:中国计量学院后勤服务公司餐饮服务中心   二、招商内容:餐厅蔬菜材料供应商   三、招商要求:投标单位应按相应品种进行报价(单位为公斤价)。   四、招商原则和方式:   投标单位按招商要求报价投标,招商单位按质量、投标价格、售后服务、信誉及经营(生产)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价,原则上按质优价廉决定中标。原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投标须知:   1、投标者原则上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持委托书)经办投标及解答投标询问、签订合同等相关事宜。   3、投标书须按招商要求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投标书以及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诺书、经营(销售)状况等相关资料,投标书不得有加行涂改。   4、投标书须装入信封盖章密封,与其他投标资料一起装入大信封加盖公章。   5、参加投标的单位,交纳招标工本费200元,中标与否,费用都不退还。   6、投标截止后,投标书不得撤回;投标者不得有串标行为,中标者不得转让中标,否则视无效中标。   7、提交标书时间及地点:投标单位于2004年9月15日前将符合要求的标书送达中国计量学院后勤服务公司办公室(明德楼南楼501室)。   8、我公司对未中标的单位没有解释的义务。   六、开标、评标有关事宜:   1、评标前招标工作小组负责对投标书密封检查后由工作人员开启标书,查验有关资料;招标方招标小组对资料有效性确认后进行评标。   2、选择三家中标,负责一层或二层餐厅。   3、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前来签订合同。   4、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七、中标后其他事项:   合同签订后,须缴纳质保金人民币壹万元,做到三天报一次菜价,三天内价格不变动。招标方将定期检验,发现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无条件退货;发现价格超出合同要求的,一次扣人民币500元;发生三次违规行为,招标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同时,招标方有权自行采购部分基地菜种。                             中国计量学院后勤服务公司                                 餐饮服务中心                                 200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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