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13年度“浙江省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称号

添加日期:2014-09-28 08:06:33 阅读次数:

     日前,浙江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综治协会联合发文对2013年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成绩突出单位予以表扬,我校获得2013年度“浙江省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称号,这是我校第二次获得该项荣誉。
     长期以来,学校一直高度重视校园的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从组织机构、制度保障、硬件配套、措施落实等方面入手,努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三防“体系,营造安全稳定的教学、生活环境,有力地维护了校园内部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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