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组织学习教育部27号令

添加日期:2008-11-26 00:00:00 阅读次数: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档案局办公室的《关于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精神,11月19日上午和21日上午,档案馆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教育部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是在1989年10月国家教委第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的,旨在通过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从根本上保证高校档案事业的与时俱进。通过学习,大家对新办法明确高校档案工作的体制保障机制,突出高校档案工作的内涵建设,强调高校档案资源建设的“大档案”理念,指明高校档案工作服务的方向,强化高校档案工作的条件保障等五大特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修订和发布,体现了国家对高校档案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加快推进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建设,深化高校档案工作内涵建设,提高档案服务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过程中,大家结合我校档案工作实际情况,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了今后我校档案工作的努力方向。首先进一步按照《办法》做好各项档案工作;第二要对全校师生员工进一步加强档案宣传工作,增强个人档案意识;第三要加大档案信息化建设力度,紧跟学校发展步伐;第四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做好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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