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08年度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先进单位称号

添加日期:2008-07-01 00:00:00 阅读次数:
  经过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评估专家组评估,我校荣获2008年度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先进单位称号,成为浙江省获此荣誉的三所高校之一。   浙江省大体协评估组专家组于今年5月对我校贯彻贯彻、执行国家《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相关情况,按照评估要求对我校的体育场馆设施、学校贯彻情况、体育教学时数工作量计算方法、学校学生群体竞赛活动的开展情况、体育教学改革、体育教师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和检查,并就贯彻执行情况与体军部教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评估后,浙江省大体协评估专家组对评估情况进行总结,认为中国计量学院的体育工作一直走在浙江省的高校前列,在体育教学、运动队成绩、教师学历职称构成和体育科研等方面有一定的成果和影响,尤其近年来紧紧围绕“健康体育、终身体育”理念,充分体现了对学生的生命、人文关怀,有一定创造性和示范性,已经成为浙江省贯彻国家《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排头兵”,授予中国计量学院2008年度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先进单位称号。   我校体育军事部将在此荣誉的激励下,将正在进行中的体育教学改革等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下去,为学生健康,为省教育体育事业继续努力,继续深化体育改革,早出成果、出大成果。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