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和“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要求,为了摸清我省义务教育债务底数、有效化解债务,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在全省13 个高校中抽调了近五十位财务会计和审计人员,对全省义务教育债务开展清查核实工作,我校抽调了四位同志(纪监审室1位,计财处2位,工训中心1位),组成债务清查核实工作小组,赴衢州七市、县、区开展工作。
衢州地区基础教育负债学校有262所,负债总额144,952万元。按照汇总上报的资料情况和对不同的负债类型分析,最终确定抽查32所学校(不含延伸的二所学校), 抽查金额85,090万元(10日抽查衢州本级市3所学校, 负债总额21,209万元; 11日抽查衢江区3所学校,负债总额15,667万元; 12日柯城区4所学校,负债总额2,536万元;13日抽查开化县4所学校,负债总额15,806万元;14日抽查常山4所学校,负债总额10,857万元; 15—16日抽查江山市7所学校,负债总额11,411万元;17—18日抽查7所学校,负债总额7,604万元)占负债总额58.70%;抽查32所学校核减数12,504.47万元, 核减数占抽查金额的14.70%。
12月20日下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分管义务教育债务清查核实工作的领导,专题认真听取了13所高校的情况汇报,最后董立国副处长代表省财政厅对大家付出了辛勤劳动和我校所取得的清查核实成果以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