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增设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添加日期:2007-03-14 00:00:00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6年度高等学校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批复》(教高[2007]3号)文件的批复,我校已顺利通过教育部审核,获得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开办资格。该专业修业年限为二年,每年招生人数为80人。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