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成功办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的首次工资发放业务

添加日期:2007-01-12 00:00:00 阅读次数: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从2007年1月1日起,省属各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1月9日上午,在省财政厅国库处的支付令下达后,为了减少周转时间,尽早将1月份工资发放,我处派专人携带笔记本电脑到工行高新支行现场办理全校教职工1月份工资发放业务,并成功转账支付,1月份工资已于1月9日晚发到每位教职工的工资卡上。至此,我校成为首家成功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省属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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