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发文,对“省突出贡献农村工作指导员”进行了通报表扬,我校陈海顺老师获得此项殊荣。

2012年至2016年间,陈海顺在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周坞村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四年多来,他紧紧围绕“抓党建、促脱贫,帮助贫困村强班子理路子、解难题办实事,推进基层组织转化升级,推动落后村脱贫致富”的思路,走村访户,深入调研,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帮扶脱贫的思路和举措。他充分发挥学校的资源和优势,积极争取帮扶资金,注重发挥当地的产业优势和旅游资源,先后完成了箬阳乡整体旅游规划、“五水共治、美丽乡村背景下箬阳乡休闲旅游养老项目整体规划”、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自来水改造工程、灌溉水渠加固等帮扶举措。积极联系学校师生对乡村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和美化村容村貌,联系大学生开展暑期支教活动,对接学校中远超市代销农副产品等等。工作中,他重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各类规章制度,强化党员服务意识,转变帮扶村两委工作作风;建立村后备干部档案库,实行定期评测,实施动态管理,提高乡村后备干部的综合素质;建立帮扶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乡村脱贫致富。于2013年,获评金华市“优秀农村工作指导员”荣誉称号。于2018年,获评为“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2013-2017年)”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提出并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2004年以来,我校坚持不懈实施这一制度,先后派遣9人赴我省贫困村落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农村工作指导员们牢记组织嘱托,切实回应群众期盼,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积极助力经济发展,积极宣传政策法规,积极反映村情民意,为乡村振兴,富民强村,实现全面小康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