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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边亚琳 添加日期:2020-02-28 11:00:21 阅读次数:

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要求,现对疫情防控期间的采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优先并重点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的应急采购项目,确保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到位。

2.重点做好疫情期间网上教学和网上办公相关的应急采购项目,确保网上教学和办公的顺利进行。

3. 各单位若有其他急需的采购项目需通过采购中心实施的,一般应通过政采云实施完成;请需求单位提前与相关采购负责老师联系,确认网上平台运行、供应商复工、物流畅通、款项支付等相关情况后,方可进行采购申请、实施采购。
4.按照省财政厅浙财采监[2020]1号、浙财采监[2020]2号文件精神,暂停现场采购项目,具体启动时间根据疫情发展和省财政厅相关文件另行确定。

5. 疫情防控期间,采购中心原则上不开展现场办公,线上办公畅通;如特殊情况需要现场办公的,需提前预约,并按校园防控管理要求执行。

6.采购事宜可通过电话、微信、钉钉等方式与相关采购负责老师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采购(大宗设备、定点采购):王琳13819122598(652598)

采购(零星设备采购、网超):孙宏岩13857182215(662215)

采购(家具、图书、服务、军训服等其他货物):王雯颜13588431580(631580)

采购综合管理(验收、支付、归档、售后):朱建萍13777837047(657047)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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