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设备管理中心、计财处联合在明德楼B311室召开了关于低值耐用品管理说明会议。各二级学院、体军部、现代教育中心、图书馆派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设备管理中心主任高志华主持。
会上,设备管理中心根据量院【2004】42号文件精神,就低值耐用品的新管理职能作了详细说明。并强调了,单价800元以上(含800元)的设备仍由设备管理中心验收;单价在200元——800元之间的低值品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原则上从2004年4月1日以后一律按低值耐用品管理,由各二级学院自行验收管理(单价大于100元且小于800元的常用低值耐用品也列入低值耐用品管理范围)。会议还对低值耐用品统一的管理规范及管理细节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