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下午,校“平安学院(部门)”考评工作小组成员在明德楼A213会议室,召开2007年度我校开展平安学院(部门)复审与考评事项工作会议。会议由副校长、校综治委主任冯时林主持。
冯时林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做好2007年度我校“平安学院(部门)”复审与考评工作。创建“平安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校要根据省综治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对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有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工作意见,推动我校“平安学院(部门)”建设迈上更高层次。二是创建“平安校园”必须加强平安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重在基层,要充分依靠基层,学院和部门要形成一整套的管理体系和管理长效机制,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三是认真工作,严格把关,使考评工作成为创建“平安校园”的检测站和加油站。各学院和部门的领导要认真对待复审和考评工作,要依据量院〔2005〕27号和量院党〔2007〕6号文件,做好2007年的“平安学院(部门)” 复审与考评工作,凡复审与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学院(部门),学校将授予“平安学院”、“平安部门”称号,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学校将授予“平安学院创建先进个人”称号。四是凡一年中有“一票否决制”的事件发生,学校将取消当年度考评资格,并责令整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必须高度重视、组织健全、任务明确、责任落实、讲究方法、人人参与、整改得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冯时林副校长在会上强调,将近年关,学校各单位(部门)要预防并做好防盗、防火、防事故等工作,及时检查本单位(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无事防有事、有事不怕事。
保卫处处长杨立军在会上具体介绍了我校今年“平安学院(部门)”复审与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