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A313会议室召开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收费工作会议,各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周国仁主持会议。会议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总结了前一阶段学校的教育收费工作;按照《实施意见》要求,逐项对照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要求各二级分院及相关部门在6月12日以前按时上报自查表。
校纪委书记、规范收费领导小组副组长于永明出席会议,并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提出了要求。他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这是今年学校一项主要的工作,各部门领导都要引起重视,自觉搞好本部门收费清理工作,对过去收费不规范的地方,学校承担责任,整改以后再发现没报批收费的,一律没收,并按收费总数在下拨经费中扣减。学校原则上不为上级和有关部门代办、代收学生的任何费用,确需代办、代收的,必须严格报批手续;对学生有要求、师资许可、二级学院有能力开办培训班、辅导班的收费,必须要做到学生自愿,不能盈利,经报批同意后,允许向学生收取成本费。在校内允许可以为学生提供服务收费的部门,除后勤服务公司外(对学生提供收费的项目都要报批,价格要统一规范),其他部门不能从事提供食品、饮料等经营服务。学校任何部门都要为学生搞好服务,站在学生角度来考虑问题,我们要尊重学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好解释工作,不合理的费用,坚决不能向学生收取。各部门要转变管理理念,强化管理,开源节流,节省开支,限制浪费的行为。